歡迎使用富途網絡的富途牛牛軟件提供的服務!

如您希望參加牛牛大學上發佈的收費培訓班,您應當仔細閱讀並遵守本《牛牛收費培訓班服務協議》。

《牛牛收費培訓班服務協議》

1. 定義及釋義

1.1 在本協議中,除非在下文另有規定,否則下述的文字及詞語將具有下列所述的含意:

「富途網絡」 指富途財經有限公司。
「富途牛牛軟件」 指富途網絡所開發並擁有版權的富途牛牛軟件(包括網站、手機應用等線上平台)。
「本協議」 指本《牛牛付費培訓班服務協議》,而本協議內容同時包括富途牛牛軟件的服務條款、免責聲明和隱私權聲明。
「牛牛大學」 指富途牛牛軟件中名為牛牛大學的線上投資者教育及交流平台。
「用戶」 指富途牛牛軟件的使用者或瀏覽牛牛大學的人士。
「培訓班」 指經牛牛大學推廣及發佈,並供用戶報名的收費培訓班。
「發佈者」 指經有效註冊、申請後,成功開通了在牛牛大學發佈培訓班的功能的自然人或法人,該人士對外展現上或稱為「機構」、「老師」、「導師」、「講師」或其他與前述稱呼具類似意思的稱呼。為免疑問,發佈者均為用戶。
「學員」 指成功報名參加培訓班的人士。為免疑問,學員均為用戶。
「學費」 指參加培訓班的所需款項。
「學習資料」 指發佈者在培訓班進行期間分享給學員的文字學習資料(如筆記、演示文稿等)、語音、錄像及直播。
「香港居民」 指香港永久或非永久居民。
「個人」 指單一的自然人。
「用戶言論」 指用戶在牛牛大學以文字、圖像、圖表、語音、錄像或直播等形式發表的言論或發佈的資訊。
「不當言論」 指任何煽動暴力、渲染色情、鼓勵或引導非法市場行為、涉及人身攻擊/誹謗或有違任何法規的用戶言論,或任何未經富途網絡書面批准的廣告。

1.2 本協議之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添加,並不影響本協議的解釋及無法律效力。

1.3 除非另有說明,凡提及條款、分條款及附件,即指本協議內的條款、分條款及附件。

1.4 除非上下文字有不同的要求,否則表示單數之詞語同時亦含複數之意思,反之亦然。表示其單一性的詞語包括任何性別之意思。

2. 協議的範圍

2.1 本協議是在學員與富途網絡之間所訂立,是關於學員在使用牛牛大學並享受發佈者提供的培訓班的相關規定。

3. 牛牛大學的服務範圍

3.1 富途網絡作為牛牛大學的開發及擁有者將負責牛牛大學的技術營運,而牛牛大學是一個中立的線上投資者互助小區,僅供用戶做投資教育及交流之用。

3.2 發佈者可經牛牛大學推廣及發佈其培訓班,而用戶可報讀該等培訓班。

3.3 除非另有書面協定,富途網絡並不處理下述發佈者與學員之間的糾紛:

  1. 3.3.1 任何因報讀或參加培訓班而產生的財務糾紛(第8款所述的退款事宜除外);
  2. 3.3.2 因培訓班的全部或部份內容/學習資料不如學員預期或不乎合培訓班推廣資料而引起的糾紛。

4. 培訓內容

4.1 培訓班之教學/分享/交流的內容及相關時間表(泛指一切學習資料和與教學/分享/交流相關的安排)(下稱「培訓內容」)均為其發佈者所制定,而發佈者能夠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如直播、錄播、筆記、線上文字交流等)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間跟學員交流。

4.2 學員明白並同意富途網絡可在任何時間對培訓班已進行推廣的培訓內容做出適度/必要之修訂(例如應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而做出的修訂),而富途網絡在做出該等修訂前需在其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早通知學員相關修訂。

4.3 除非另有發佈者的書面說明及保證,任何培訓班皆非正規教育課程,學員不能因參加培訓班而獲得任何政府或官方學術機構認可的學歷或專業證明。

5. 版權

5.1 培訓班學習資料的全部或部份版權皆為發佈者及/或富途網絡所有,學員明白並同意不得在未取得該等學習資料的版權擁有者的書面同意下以任何形式分享、轉發、轉載或複製該等學習資料給任何非培訓班學員。

5.2 如學員違反第5.1款的規定,有關學員需繳付富途網絡等同相關培訓班學費100倍的違約罰款,富途網絡同時保留進一步法律訴訟/追討賠償的權利。

6. 用戶守則

6.1 用戶同意不做出任何不當言論(「不當言論」定義請參照第1.1款)。

6.2 用戶明白並同意富途網絡有權但無義務審查任何用戶言論,但如富途網絡發現或判斷(不論該等判斷是否正確或客觀)任何用戶言論屬於或疑似不當言論,富途網絡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情況下針對該等言論及/或發表該等言論的用戶(下稱「問題用戶」)採取包括但不限於下述的行動:

  1. 6.2.1 從牛牛大學刪除不當言論;
  2. 6.2.2 對問題用戶下達禁言限制,意指問題用戶在富途網絡定下的時限內不得於牛牛大學做出任何用戶言論,為免疑問,富途網絡可在其認為恰當的情況下縮短或增加禁言時限;
  3. 6.2.3 限制該用戶登錄其牛牛帳戶、刪除該學員的牛牛帳戶及/或拒絕該學員再次使用富途牛牛;及/或
  4. 6.2.4 保留對問題用戶法律訴訟/追討賠償的權利。

7. 學員守則

7.1 學員明白並同意下述條款:

  1. 7.1.1 部分培訓班並不容許香港居民參加,如學員在隱瞞自己的香港居民身份下成功報名參加相關培訓班屬違規報名。
  2. 7.1.2 除非取得富途網絡及發佈者的書面同意,培訓班只接受個人報名,培訓班的所有學習資料只可為該名學員所閱覽、觀看或下載,學員不得把其全部或部份分享與非該培訓班的學員。
  3. 7.1.3如學員違反了第7.1.1或7.1.2款的規定,富途網絡有權但無義務採取下述行動:

    (a) 即時取消該學員的學員資格,禁止他閱覽、觀看或下載培訓班的學習資料,同時一切與該培訓班相關的已繳費用(包括學費)概不退還;

    (b) 向該學員追討等同已繳學費100倍的違約罰款;

    (c) 禁止該學員再次參加任何培訓班;

    (d) 限制該學員登錄其牛牛帳戶、刪除該學員的牛牛帳戶及/或拒絕該學員再次使用富途牛牛;及/或

    (e) 保留向該學員進一步法律訴訟/追討賠償的權利。

8. 退課退款政策

8.1學員明白並同意不同類別的培訓班會有相應的退課退款政策(即詳列於第9.3款的政策),而培訓班會被劃分並在牛牛大學標示為下述兩類之一:

  1. 8.1.1 以錄播教學/分享/交流為主的「課程類」培訓班;
  2. 8.1.2 以直播教學/分享/交流為主的「服務類」培訓班;

8.2學員確認他在報讀培訓班時已知悉培訓班的類別。

8.3學員可根據此條款申請退出培訓班(下稱「退課」)及/或退還學費(下稱「退款」),發佈者亦已向富途牛牛承諾同意下述退課退款規定:

  1. 8.3.1在不抵觸第8.3.3款的情況下,課程類培訓班一旦報名付費,概不接受退款。
  2. 8.3.2在不抵觸第8.3.3款的情況下,服務類培訓班的退課退款政策如下:

    (a) 服務開始前的7天內(含服務開始日),學員可書面申請退課退款,申請時間截至服務開始前的2小時,成功在截至時間前遞交申請的學員可獲退還全數學費;

    (b) 自服務開始後的7天內(含服務開始日),學員可書面申請退課退款,申請時間截至第7天的下午5時正(「退款申請截至時間」),而學員的應得退款需按第8.4款計算;及

    (c) 在退款申請截至時間(請參照上述(b)項)後遞交的退款申請概不受理。
  3. 8.3.3發佈者如以任何個人理由中止課程/服務類培訓班,已報名該培訓班的學員可書面申請退款,而學員的應得退款應按第8.4款的準則計算。

8.4 根據第8.3.2(b)或8.3.3款提出退款的學員的應得退款應按下述準則計算:

  1. 8.4.1 不論課程類培訓班是否含錄播課節以外的內容(如線下交流、線上答疑、直播、筆記等),相關學員的應得退款需等同培訓班未播出的錄播課節的價值,而每一錄播課節價值等同已繳學費除以該培訓班的總錄播課節數量。
  2. 8.4.2 不論服務類培訓班是否含直播課節以外的內容(如線下交流、線上答疑、錄播、筆記等),相關學員的應得退款需等同餘下直播課節的價值,而每一直播課節價值等同已繳學費除以該培訓班的總直播課節數量。

8.5退款只可原路返還至學員在報讀培訓班時使用的學費付款帳戶。

9. 免責條款

9.1 用戶承認及同意鑑於可能出現未能預計之電子網路或流動通訊網絡或其他電訊網絡交通擠塞及其他理由,牛牛大學上的訊息傳送及接收可能有所延遲、差誤及/或不完整,而該等風險全部由用戶承擔;用戶進一步同意承擔任何通訊均有被誤解、出現錯誤或傳送不完整之風險。

9.2 富途網絡不就任可用戶言論的準確性、完整性、實時性或正確性做出保證,惟富途網絡有權但無義務在其認為恰當的情況下改善、更正或刪減該等內容或資訊全部或部份的錯誤或疏失。

9.3富途網絡會對發佈者的背景進行了解,但富途網絡並不對發佈者的背景(包括但不限於其專業及學術背景、行業經驗)做出任何保證。

9.4 發佈者均已對富途網絡承諾不會透過牛牛大學違規薦股、代課理財或做出任何違法違規行為,如有出現任何前述行為,該等行為均與富途網絡無關。

9.5 任何用戶言論僅代表該用戶的個人立場與觀點,該用戶言論任何部份均不能代表富途網絡的立場或觀點。

9.6 富途網絡或其職員都不會於牛牛大學上對市場的行情走勢或任何證券/投資/金融/理財產品或工具做出評估或評論。

9.7 任何用戶言論如涉及投資資訊/分析/建議/觀點僅供其他用戶參考,並不構成正式的投資建議,也不應被視為任何證券/投資/金融理財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或保證。投資者務請謹慎考慮投資市場的各種風險,也應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如投資者依賴牛牛大學上發佈或提供之內容或資訊進行任何與證券、金融、理財等相關的投資項目,或取用該等內容或資訊作其他用途,富途網絡概不會為因該等行為而直接或間接招致的風險、盈虧或民事/刑事責任負責。

10. 適用法律

10.1 本協議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釋及糾紛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不包括衝突法)。

11. 其他

11.1 本協定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部分無效或不可執行,其餘條款仍有效,對富途網絡及學員均具有約束力。

11.2富途網絡有權在任何時間修訂本協議,學員可以在相關頁面中查閱最新的本協議,如在本協議有所修訂後學員有沒向富途網絡做出書面反對即視為學員已經閱讀並同意經修訂後的本協議的全部條款或附件。